2008年7月3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轻微刑事案 公检法联动
陈镇南

  本报讯  今后办理因亲友、邻里之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等8类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公检法将三家联动,开辟办案“快车道”,以期提高诉讼效率。昨天,绍兴市公检法三家坐在一起,酝酿出台认罪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制度。
  据了解,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认罪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涉嫌犯罪的;70岁以上的老年人涉嫌犯罪的;严重疾病患者或怀孕、哺乳的妇女涉嫌犯罪的;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案件等8类。
  据介绍,在刑事案件中,轻罪案件占有较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起诉的案件中,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约占起诉人数的60%。在刑事案件增多、司法资源有限、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创新工作机制,实行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已成为必然的选择。
  据此前绍兴市试点办理认罪轻微刑事案件的单位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试行轻微刑案办理程序以来,侦、诉、审全程诉讼平均羁押期限缩短了20天。